合伙企業
2019-01-13 12:21:44 點擊:
合伙企業是指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這種企業模式還是比較常見的,雖然需要承擔無限責任,這冒有一定的風險,但是在稅收方面合伙企業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即可,這樣大大降低了企業的稅收方面的負擔,節約的企業的開支,很多企業老板最擔心的也就是企業稅務的繁重,設立合伙企業就可避免這一煩惱。那么在設立合伙企業上和普通公司有什么區別呢?我們應該特別注意些什么呢?
1、以非貨幣形式出資的,提交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委托的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
2、執行事務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還需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書和身份證明。有限合伙人不得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
3、合伙人屬于外商投資企業(除外商投資的投資性類型公司之外),合伙企業申請的經營范圍涉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限制一類的還需提交商務部門的批準文件材料;
4、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5、想要設立有限合伙企業的話,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6、在進行企業名稱核準時,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字樣。
以上就是關于設立合伙企業的特別注意事項了,不同企業的設立流程不大相同,細節上還是需要提前準備清楚。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關于工商代辦服務方面的咨詢歡迎聯系我們哦,湛江中澤財稅提供24小時免費咨詢電話,為您解答身邊發生的各種工商疑難問題!